资质升级和资质增项,是建企发展的必由之路。许多 公司一不小心“碰到雷”,造成 申请被驳回申诉,拿到的新项目也飞走。
那麼,公司资质升级资质增项有什么规定,什么情况不被容许呢?
依据主管机构要求,在申请办理之日起一年内有下列情况者,不允许资质升级资质增项:
1.违背我国建设工程强制规范的,及其别的违反规定违规操作。
2.超过本公司企业资质等级接工程项目。
3.无规划许可证即私自动工的。
4.工作员没证入岗,情节恶劣的。
5.以别的公司为名接工程项目,或容许别的公司以本企业为名揽工程项目的。
6.建企中间串通投标,以不正当性方式如贿赂等牟取中标底。
7.不法出让公司资质。
8.将承揽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。
9.产生过很大生产制造安全生产事故,或产生多起之上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。
10.故意工程欠款或薪水的。
11.瞒报或虚报、推迟汇报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或毁坏交通事故现场、阻拦对事故调查的。
12.未依规执行工程施工质量质保责任或推迟执行质保责任,导致严重危害的。
特别注意的是:第5条说明,公司资质挂靠不是被容许的,被查出以后,彼此都是会被责查。建企想长久发展趋势,還是有自身的公司资质较为可靠。